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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受货主询价
1、 海运询价: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 船期、件数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
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 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 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④ 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 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 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 海运费
① 预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 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 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l、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① 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
② 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③ 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④ 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复印件;
⑤ 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① 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 list)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② 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正本、正确的报关单
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 -
青岛铁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货运代理二级操作流程
一、 收到客户的原始货运委托书和销售填写的“海运出口业务结算单”
1. 核对货运委托书和“海运出口业务结算单”
1) 时确该客户基本操作步骤
2) 询问客户是否有特殊要求
3) 必须确定几点:成本和卖价(有亏损订舱的,需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向订舱);付费方式(PP/CC);出HB/L还是MB/L;出B/L时,MB/L和HB/L的付款方式尽量保持一致,如做PC需要申请同意
2. 与发货人初步沟通
1) 货物准备情况,确定大致装柜时间
2) 装柜方式A。内装 B.门到门
3) 报关文件准备情况,最晚送达时间
二、 向相关一代订舱
1. 缮制委托书
1)出具本公司提单:
注意事项:(1)美国线定舱特别注意中转港和目的港(MLB/AWE),港口限重的要求。
(2)标明合约号。
( (3)用合约定舱时,需套用大品名,若需要申请加品名,必须告知商务部,并确保合约在开船日之前生效
2) 出具非本公司提单
我司托单直接根据客户货运委托书缮制,注意事项同上。
2. 向定舱代理传真托书后,及时电话跟进,确认对方配载有及时收到托单。
3. 拿到定舱代理给的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和三联单
三、装柜
1. 门到门服务:
步骤一:与客户沟通货手实际准备情况:
步骤二:确定装柜时间和地点,询问装箱联系人、联系方式;
步骤三:交设备交接单给车队
步骤四:车队安排好拖车后,要求车队提供箱封号及司机手机号,便于跟踪箱子。
2. 仓库装柜(内装):
步骤一:收到货运委托书后,立即传真送货通知书给客户,并通知仓库;
步骤二:交设备交接单送到仓库,及时提箱;
步骤三:与仓库保持沟通,及时装箱;
注意事项:(1)船名,提单号,港口,箱型必须正确(以场站收据为准)
(2)注意中转港代码的填定
(3)拿到退关通知后,及时联系仓库或车队,尽量避免产生额外费用。若已经产生,则以书面开式立即通知客户确认。
(4)与车队书面确认,集卡车要求必须到达工厂的准确时间。并在规定时间之前,与工厂、车队确认集卡车是否能准时到达,并通报相关同事。
四、 AMS申报/确认B/L
船开前3个工作日为AMS截止时间,在此之前,必须与客户确认B/L上各项条款、数据,按船公司(或同行)要求的格式及时发送。
必须向客户明确指出 AMS申报的重要性,若发生延误或更改,及时与客户确认费用。
五、 报关(前提:确保集装箱进港区)
1. 预审报关资料
报关单证是否齐全(报关委托书,报关单,发票,箱单,核销单)
注意事项:(1)在报关单上填上中文品名(需要经客户确认!);查海关HS编码,初步审核品名归类是否正确,是否有特定的监管条件。
(2)图章是否齐全,如:报关委托书上的公章、法人章、核销单上的条码单、
公章,报关单上的报关专用章。
2. 让报关行来取报关资料
注意事项:(1)提供报关资料时,在报关单上填定箱号,箱型。
(2)报关资料送出要有签收(需要登记核销单号码及送出时间)并及时跟踪
报关情况与结果。
(3)客户有特殊要求的,要及时与报关行联系。
3. 如遇查验
1) 及时告知客户,传真查验通知书给客户。
2) 查验完毕,需重新提供查验箱的封号,及时反馈查验结果和费用。
六、 跟踪集装箱上船
具备条件:箱子已进港,放行的场站收据已送港区配载
注意事项:(1)舱们紧张和节假日期间,提醒船公司确保此货物务必上船。
( (2)有特殊情况,及时与部门经理沟通。
七、出具提单
1. 出M B/L
与船东(或同行)按时确认MB/L、费用。船开后,若有月结协议的,及时取单;
若无,通知对方及时开票,填定付款申请书后,交由计费审核、付款买单(注意我司
发票抬头是否开正确!);船开后2个工作日之内制作最终的业务联系单(经业务员
确认),打印D/N,复印B/L,一起交由部门经理。B/L流转至计费负责放单。
2. 出H B/L:
集装箱上船的,立即打印提单,制作帐单,传真给客户作最后的确认。船开后2个工作日之内制作最终的业务联系单(经业务员确认),打印D/N,发B/L,并流转至计费。由计费负责放单。(另一方面,取MB/L程序与1同)
注意事项:(1)客户要求预借、倒签提单、电放提单,需提供保函,并单票确认!
(2)操作人员不能直接放单!
(3)去美国的货,OCEAN B/L若为PP,不能做电放!防止货被提走,我司失去主控权!
八、 发票
对于需要及时开税务发票的客户,提请客服经理审核各应收款,提请财务开票;对于需要在对帐结束后才开票的客户,则由计费与客户对帐完成后,通知财务开票。
九、 代理/PRE-ALERT
美加航线:在船开后尽早将H-B/L,INVOICE 传真经代理,正本M B/L及相关文件寄至海外。
近洋航线:在船开当天交H-B/L,M-B/L,INVOICE传真给代理。
十、 文件归档
青岛货代 青岛货代公司
一个月整理一次档案,要求归档文件文件必须是非传真纸。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必须留底。
注意事项:文件归档要便于日后自己和他人查找!
十一、退核销单
船开后3-4周,催促报关行退单。取回登记后,交由计费管理。 -
大概流程如下:
订舱→接受托运申请→排载→发放空箱→装箱→申报→报检→报关→配载(装船)→提单→付费→催款
具体操作
一、订舱
1:发货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在货物托运之前一定时间内,填制订舱单,向船公司或者货运代理公司申请订舱。
2:出口货物代理委托书(委托书、订舱单),如果被委托方无法接受或满足委托书上的某些要求,被委托方要及时作出反应,以免耽误船期。
3:委托书内容:
①收货人、通知人、商品名称(中英文)。麦头、件数、包装、毛重、尺码、起运港、目的港、中转港、装运期限、配载要求、货物交运日期以及交运方式、可否分批装运;集装箱类别、数量以及装箱或提箱要求;运费结算方式(预付、到付金额)
②其他特殊事项:例如危险品、冷冻货的特殊说明
③提单记载事项:提单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正本份数以及信用证要求。
二、接受托运申请:
船公司或者船代接受托运申请后,编制订舱确认给货运代理,货运代理依据此办理排载及提箱事宜。
三、排载:
船东或船代根据货运代理提供的出货要求、资料,刷出集装箱货物托运单(排载单),排载单共九联:
第一联:货主留底
第二联:船代留底
第三联:运费通知
第四联:运费通知
第五联:提箱申请书
第六联:装箱单、场站收据副本
第六联附页: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
第七联: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
第八联:场站收据
第九联:货代留底
四、发放空箱:
1:堆场或者拖车公司取得五、六联排载单以及船东确认后,六联附页留底作为港务费结算联,凭第五联及船东确认到船代的箱管部领取设备交接单。
注:“设备交接单”是指在集装箱出口运输中,它主要是货主或货代领取空箱出场及运送重箱装船的交接凭证。
2:堆场或拖车凭设备交接单到指定堆场提柜,再将正确的柜号告诉货代。如果是拖车,必须将柜号所对应的封铅一起报给货代,然后交与货运代理与船东核对。如果是场装货,现场操作人员在装柜时,必须仔细核实柜号。若是拖装货,必须与堆场核对柜号,并把柜号报给工厂,由工厂核对,避免发生装错货的想象。
3:如果所出口的货物属于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那么该集装箱必须在装运前先做柜检。
4:发货人出具一份盖有发货人公章的“报检委托书”,并copy一张排载单一起交给报关行,先向检验检疫局申请报柜检,同时,通知堆场或拖车,该柜需做柜检,堆场或者拖车吊来柜子后,将柜子放到指定做柜检的场位,再通知货运代理次柜已提,并告知柜号。知道柜号后,货运代理填写一份盖有货代章的“领单凭条”,并由现场带检验检疫局做柜检的工作人员去现场看柜,如果没有问题,该工作人员会在“领单凭条”上签字,货代现场人员可凭此单在24小时内到检验检疫局领取“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柜检单),货柜也可以拖到指定的装柜地点查柜。另外,也可以直接向堆场买柜检,一般是冷冻。
五、装箱
1:场装
发货人将货运送至指定的堆场,由堆场及货代的现场装柜人员根据发货人的清单认真清点货物,并及时反馈到货情况。货到齐后,现场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装柜,并做好装柜明细,封好封铅后由堆场负责将货柜送至码头。
2:拖车
货代按发货人的要求,通知拖车公司按时拖柜到指定地点装柜,并在上柜期间及时跟踪上柜情况。如果遇到提不到柜,或未能及时按照客户要求到达工厂的,及时与船东和堆场联系。货柜到达后,由发货人自行装柜,封好封签后,再由拖车公司负责将货柜运送至码头。
注:散货拼箱由发货人自行拉货到海关监管仓库(拼箱仓库)进行拼柜。工厂在发货前,货代会传真一张进舱图给发货人,发货人再转交给发车司机。必须按照进舱图上注明的时间以前到达监管仓库。
六、申报
1:货代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及堆场或拖车提供的柜号、封签制作正确的申报资料。若申报资料与排载资料一致,只需将柜号、封签直接打印在排载时船代退回的六、七、八、九联;若不一致,必须打印出正确的二、六、七、八、九联,并填写开航前更改。另外,还必须打印正确的装箱单。(如果是场装,必须多打印一份装箱单给堆场进场用)
2:现场操作凭正确的申报资料到码头或堆场盖“进场章”,如果货柜已经进场或货物已全部到齐,则在第六联上加盖进场章。然后,凭申报资料和装箱单到船代申报。船代核对后,二、九联和装箱单留底,第六联盖申报章与七八联一起退还货代。
七、报检:
1:如果出口商品为国家规定需要做商检的物品,则需要发货人提供有关报检换单的相关单证。报关行提供发货人的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以及柜检单、报检委托书和一份已盖完进场章的排载单copy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换通关单手续。报关时,报关单必须与报关资料一起递交海关。
2:查验
遇到换通关单商检查验时(技术查验/随机查验),必须通过报关行到商检局预约查验。被查验的货物不需要进码头,只需货物装柜完毕,就可以有现场直接带商检局的验货人到现场查验就可以了。此时的查验主要是针对货物的包装性能和生产批号。查验可以后,就可以换出通关单据。
八、报关:
1:一般情况下,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包括发票、装箱清单、报关委托书和核销单。
2:报关时间应在船开前两天至三天。
3:报关形凭发货人所提供的资料,先打出报关单,并进行报关单预录入。申报数据录入电子计算机,海关接收到后,才可以向海关正式递交相关报关单证。
4:整个报关过程需要半个到一个工作日。
九、配载、装船:
货物放行后应及时送码头配载;次环节一般由报关行操作,报关行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第六、七、八联送到码头配载室。码头接收后,会在第八联上盖章,退回报关行,转交给货代在签提单时使用,其余两联留下。第七联由码头转交给出口船舶的大副,作为配载装船的依据,而第六联在船开后交给货代留底。
十、提单:
1:“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它是收货人提货的凭证。
2:提单内容:
① 船名航次
② 提单号
③ 承运人名称
④ 发货人
⑤ 收货人
⑥ 通知人
⑦ 装货港、卸货港、转运港
⑧ 货物的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体积
⑨ 运费的支付条款
⑩ 提单签发日期、地点、份数
⑪ 承运人或由其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3:核对、更改提单必须在船东指定的时间之前办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改单费用
4:签发提单或做电放,需要到船东或是指定的船代办理,同时必须备齐第八联和相关的保函,以及已付各项目费用的银行付款水单。同时,也可以凭水单开出已付费用的发票,交给财务记帐。
注:“电放”是指正本提单未到收货人手中,或根据托运人要求在装船港收回正本提单,或不签发正本提单,以电传、传真的形式通知卸货港代理将货交给提单收货人或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
电放应由托运人提供书面申请或保函,在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则应收回全套正本提单后方能做电放。
十一、付费:
1:海运费用一般是以美金为单位结算的,而THC、单证、改单、电放的费用是以人民币为单位结算的。
2:具体收费如下:
THC:370/20’ 560/40’
查验: 300/20’ 500 /40’(视码头而定)
改单:100-150/票 (视船东而定)
电放:80-100/票
单证:100/票
报关:110--120/票
商检:200/票
CFS/港杂费305/小柜,565/大柜,570/超高
3:拖装费用(包干)
按公里收费,小柜每公里6元,货轻的可以到5.5元。大柜每公里7.5,货轻可以更优惠。双背的,小柜9.5/km,轻货9/km
青岛到黄岛小柜700,大柜900
码头费:270/20’ 460/40’
4:散货拼箱按CBM来计算:
大陆到美国港口(1CBM=1T),美国港口到目的港(1CBM=363kg)
大陆到北欧港口(1CBM=1T),北欧港口到目的港(1CBM=333kg)
十二、催款:
1:票结
票结客户应该遵守见款放单的原则
2:月结
月结客户在开航后就可以直接放单给客户。
附:
海关、商检工作时间:08:30—11:50 13:30—17:00
有时候周一周五会加班到晚上23:00,因为这两天单量大,
报关行: 08:30—12:30 13:30—17:30
加班:单多的时候就会加班,下午饭后加班到晚上23:00
货代: 08:30—12:30 13:30—17:30
以上周六周日休息,节假日2、4、6加班。
整柜出口,签完提单就可以退税15%,一般出口柜子限重比较严格。
一般拼箱都由指定的货运代理在操作,也有拼箱公司,实力不强。
整柜出口的,大多数都是由货运代理派车去发货人指定工厂装柜,少数发货人的货是在船公司或者船代指定的场站装货物。
美线货物必须提前三天报关!其他的可以最迟提前一天报关。
青岛通关时间很快,一般为四个小时左右,保税区内的为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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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货代
操作贷代即充当贷主的代理人,为其货物组织拼装、安排货物抵达转运港集装箱站,代向公共承运人租船或订舱、办理有关通关和单证手续、运费结算,代货主领取由实际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并不对贷物的安全运输承担责任。
操作贷代的盈利方式之一是向货主收取代理费或劳务费。在传统的外贸运输辅助服务领域,由于大部分内地贷代企业未具备有效的国际网络,难以提供全程国际货运代理等增值服务,因而准以从贷主那里获得收益;即便贷代能提供具有增值性质的延伸服务,贷主也往往认为这是贷代的一种揽贷手段,不付给贷代代理费。操作货代的另一项经营收入来自承运入所支付的订舱佣金。在国际海运市场整体滑坡的大环境下,各船公司纷纷转向依靠自己的贷代机构揽贷,能保持公共货代从承运人那里获得数额相当于预付海运费4.25%佣金的口岸也越来越少。笔者以前服务于一家颇具实力的美商国际贷运服务公司,在从业的几年里,从未见由类似贷主代理费的进账。就连在浙江省、福建省拿惯了的船公司退佣,到广东省也每每遭道遇婉柜;其后经多方努办,最多也只能和船代五折对分。贷代企业如果仅仅作为操作贷代,以后将逐步难于维持生计。
订舱代理
订舱代理,即充当公共承运人的当地代理人:通过取得授权,以承运人名义揽贷、接受订舱、代收运费,以代理的身份(ASAAGENT)签发承运人提单。这种订舱代理人往往实际上就是集装箱班轮公司本身在各地的揽货或代理机构,肥水当然不会外流;作为独立的货运代理人要想成为订舱代理,除了得具备很强的操作实力外,还要费一番功夫。
订舱代理人之所以抢手,在于其一方面有公共承运人订舱佣金和箱管代理佣金的支配权,细水长流、日日见财;另一方面当某一航线行情看好或舱位紧张之时,就有获取厚利的机会,将订舱佣金与运费差价双双归于囊中。笔者所在公司在充当南美一家小船公司订舱代理的两年间,船东有否盈利不得而知,然而名利双收的经历却成为人行新手岗位培训教材的第一课。无船承运人(NVOCC)
无船承运入即以承运人身份接受贷主(托运人)的货载。同时以托运人身份委托斑轮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贷物运输,根据自己为贷主设计的方案路线开展全程运输,签发经过备案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无船承运人购买公共承运人的运输服务,再以转卖的形式将这些服务提供给包括贷主、其他运输服务需求方。其按照海运公共承运人的运价本或其与海运公共承运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支付运费,并根据自己运价本中公布的费率向托运人收取运费,从中赚取运费差价。在直达运输的情况下,无船承运人还负责安排内陆运输并支付内陆运输费用;在提供国际多式联运服务中,国际贷代实际上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此前,无船承运人在中国内地的经营活动主要通过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国际贷代企业,加上境外无船承运人在华代表处两块牌子共同在实际业务中体现,分别应对境内外两套管理体系。特别对经营美国航线的公司,遵守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的管辖自然含糊不得。无船承运人的经营收入来自向托运人所收取的运费和向远洋公共承运人所支付的运费之差额。由于经营门槛较高,利润空间也相应较大。与此同时在利益面前,不得从实际承运人处接受佣金的规定显然缺乏约束力,只是人账的户头换成贷代牌子。笔者所在公司曾在竞争激烈的华南市场,运用国际贷代加上无船承运入两块牌,成功地挤占原由几大外资班轮公司垄断的特种贷运输市场份额,成为该区域市场的新兴强势力量。据业内权威人士估计,以各种名义经营的境外公司在中国大陆无船承运业务占据的市场份额在60%至70%。
此外,一些占据口岸优势的国际货代还兼营颇具挑战性的公共或独家支线船(驳船)业务,尝试一番做船东的感觉,尽管船舶本身大多是租用的。这些经营者往往依靠其所掌握的某一方面的资源优势,通常具有中远、外代、外运或港口当局等深厚背景,一般的小公司奉陪不起,当然对其盈利方式也企望不及。贷运代理企业摇身变为公共承运入,这对行业管理确实是个新课题。
无论国际货运辅助服务业者以什么身份或名义介入市场,赚取运费差价和从提供公共承运服务的班轮公司或其代理入那里获取订舱佣金始终是境内企业盈利的主要途径,毕竞靠提供高附加值的全程物流服务向贷主收取服务费或是经营驳船承运业务对绝大多数业者都还是个遥远的梦。与此同时,这种现状也意味着目前国际贷代和无船承运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与其有限的利润空间。 -
三种贸易术语(FOB、CNF、CIF)简介和区别(三)
七、 FOB/CIF/CFR的共同点
1、 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如中国长江河运,美国五大湖地区河运)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2、 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实际为船舱内)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船舱内)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3、 费用点:卖方均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
4、 提单:卖方均需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
5、 装船通知:装运前后卖方均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6、 风险点: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的风险即转移到买方。
7、 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8、 卖方都有在装运港安排订舱、配船的义务。
八、 FOB和 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
1、 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海港或河港,而CIF 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海港或河港,CIF 价格术语后目的港后应注明港口所属国别,如维多利亚港,在香港有,英国有,巴西有,必须加注国别来区分。
2、 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3、 THC码头作业费的支付对象不同。按照谁支付海运费谁支付THC费用的原则,FOB价格条款中THC费用应由买方承担,CIF中THC应由卖方承担,现行国内THC标准为20‘柜370元,大柜40’为560元,THC费用应在贸易合同中明确注明由谁支付。
4、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 CNF 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 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5、 价格术语国际惯例不同,FOB 价格在美国惯例和国际商会的1990及2000年通则惯例,CIF大多数为国际商会的1990年/2000年惯例,订立贸易合同或客户开出信用证中注意加以区别。
6、 空运货物:FOB 卖方只承担货物上飞机之前的所有费用空运费,空运目的港费用由买方承担。
CIF 卖方除承担FOB空运费用外还需按买方要求承担空运费以及对货物空运投保保险。
空运货物自装运港交付后货物所有权即转移至买方。
7、 租船订船不同:FOB价格由买方指定船公司/船代公司甚至货代公司安排船运,买方能否及时租船订舱,会影响卖方的及时交货以及银行交单等。
CIF价格则由卖方自主选择船公司或货代公司。
8、 装船通知告知买方时间不同:FOB价格和CNF在装船前告知买方,装船内容、装船细节以便买方有充足的时间办理货物海上保险而CIF是由卖方投保可在装船后几天内告知买方装船通知。
9、 装运后跟踪服务不同:FOB价格术语由于是客户指定船代/货代,其二程三程中转一般由买方负责办理,而CIF价格术语,为给卖方提供更好的服务一般由卖方及时联系货代船代将中转情况,目的港代理资料,何时到港等资料告知买方。(但CIF 价格中卖方并无此规定义务,一般实际操作中买方会有此要求)
10、不可抗力风险不同:索赔难度不同
在实际出口业务中若货物已装船,在装运港或运输途中遭受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卖方提交的单据与L/C规定有“不符点”遭到开征行拒付货款情况下FOB、CNF和CIF所承担的风险不同。
在CIF术语上是卖方办理保险,在启运港投保,在客户拒付退单的情况下,卖方可凭保单向当地保险公司索赔。
在FOB和CNF情况下是买方办理保险,保单在买方手里,保险公司又大多在国外,卖方难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尤其是FOB术语上,卖方要找买方指定租船订舱的船公司/船代理及时准确取证就更难。